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,需开设心理咨询诊疗服务项目,按照市医保局相关规定,经我院仔细测算,现将新增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如下。公示期15天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与我院神志病科刘飘飘联系,联系电话:19992690886
序号
申报单位
项目名称
医疗服务技术规范
计价单位
项目总成本备注
1
庆阳市中医医院
610000095
每人
150元
2025年8月21日